陕西餐馆经营凉皮不得外购
来源:职业餐饮网 时间:2008-09-26 00:00 点击: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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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5日,陕西省卫生厅下发通知,要求进一步做好“十一”旅游黄金周卫生监督, 从即日起,宾馆饭店、酒楼、餐馆及农家乐等经营凉皮、粉皮、凉粉等地方小吃原则上一律自身加工,不得外购。婚宴等集体用餐,应指定专人对所有冷菜实行48小时留样,并认真做好留样记录。
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从即日起,监督指导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食品卫生工作:落实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,严把采购关。对没有卫生许可证、检验(检疫)报告的食品及原料坚决不得采购使用,同时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要按照要求逐样进行登记;熟制食品必须烧熟煮透,加工过程中严格做到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。禁止外购非定型包装的熟肉制品,凉皮、粉皮、凉粉等地方小吃原则上一律自身加工,不得外购;严格按照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》的要求,完善各项硬件设施。配置专用冷菜留样冰箱,30人以上的会议、活动、婚宴等集体用餐,应指定专人对所有冷菜实行48小时留样,并认真做好留样记录。